(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与电商摆事实、讲道理,但不应使用攻击性、侮辱性的语言,以免纠纷进一步恶化。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一般商品(特殊商品除外)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因无理由退货而增加的运费要由消费者自行负担。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求助。消费者在投诉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卖方存在违法或违反约定的行为。
(四)与经营者之间有仲裁协议的,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请求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与卖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如果选择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交付的地点可以视作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故消费者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消费者收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选择以诉讼方式维权,可以直接获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但与其他维权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更像是一个双方当事人针锋相对的竞技舞台,它的程序复杂、证据审查标准严格、所需要的时间也更多,消费者可能需要为此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可能因为程序上的失误而面临败诉。
而法官作为中立的裁判者,无法因为消费者不熟悉法律而有所偏袒。因此,消费者在选择以诉讼方式维权时,对这些诉讼风险要有清醒的认识,积极为自己的主张准备好充足的证据,以防在诉讼中出现失误而败诉。
那么,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纠纷中应该准备什么证据、如何准备呢?就网络购物的买卖合同纠纷而言,我们建议消费者至少要准备好以下四类证据(这四类证据不是胜诉的唯一标准,只是一个参考让消费者在维权时少走弯路,具体的举证要求须随个案而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的条件之一是有明确的被告。因此,被告是公民个人的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经营实体的,应当提供其营业执照的信息。获取这些信息可以有很多途径,请求淘宝网客服协助是其中一个办法,其他途径包括按照法定条件向公安机关或工商管理部门查询等。包括相关网络账号是否属于双方当事人所有的证据、网络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聊天记录、网络订单、成交确认等。
如交易双方对货品服务标准的具体约定、货品照片或实物、纠纷协商解决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等。如交易双方对货品服务标准的具体约定、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问题的具体约定、货品照片或实物、纠纷协商解决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等。
现在遇到网络购物纠纷知道如何解决了吗?千万不要再闷头吃亏啦,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维权问题,请找先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