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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先衡律师事务所·说法 | 5万借款滚成15万债务?法院:虚增债务不予认可

2026-09-29

原本只借了5万元

几年时间

债务竟凭空滚到近15万元

遇到这种“天价欠条”

到底该不该还?

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本案的原告李刚(化名)、被告王红(化名)是经朋友介绍相识的,二人平日并无密切往来。2016年4月,王红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向李刚借了5万元,双方私下约定了较高利息。


在2016年到2019年三年多的时间里,王红一直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前后累计转账还款56674.32元。后期受经济情况影响,王红无力继续支付利息,还款就此中断。


2020年11月,李刚将未结清利息全部折算成本金,层层叠加、利滚利,最终算出一笔高额欠款,让王红重新写下一张149600元的借条,还约定了每月固定利息,要求2021年底全部还清。


后续,双方因债务金额产生巨大争议,李刚拿着这张14.96万元的新借条起诉到天峨县人民法院,要求王红全额还本付息。


面对十几万的诉讼请求,王红十分无奈:“我当初只借了5万,从来没有拿到过十几万!这张借条就是利息滚出来的虚高债务,根本不是真实借款。”



识破利滚利套路

依法剔除虚高债务

承办法官结合全案证据、生活常理和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梳理,还原出真实债务。





14.96万元借条属于虚增债务,法院不予认可

天峨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二人关系生疏、互不熟悉。按照日常交易逻辑,在5万元原始欠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出借人再次出借近15万巨款,明显不符合常理。

同时结合关联案件核查情况,原告李刚存在多次通过利滚利虚增民间借贷债务的情形。综合全部事实可以确认:涉案14.96万元借条无任何实际款项交付,只是原有欠款高息复利叠加的结果,不属于真实合法的借款本金。本案真实借款本金,仅为2016年出借的5万元。




精准核算本息,超额还款抵扣本金

案涉借款最初约定月息2分(年利率24%),经依法核算,2016年4月至2019年11月期间,5万元本金产生的合法利息共计43496元。被告王红三年累计还款56674.32元,扣除合法利息后,多出的13178元应当依法抵扣借款本金。抵扣完成后,王红实际尚欠借款本金为36822元。




调整计息标准,严守法律保护红线

此前双方私下约定的高息,早已超出法律允许范围。天峨法院依法调整计息标准:后续产生的利息,按法律规定的上限标准计算,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从2020年11月起算,直至欠款还清为止。

最终,天峨法院判决王红偿还李刚借款本金36822元及合法逾期利息,驳回了李刚十余万的超额诉求。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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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高利“利滚利”,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计息有明确法律边界。通过重新出具借条、结算欠息等方式,将未付利息计入本金复利滚存,形成的虚高债务,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部分,一律无效。

02 还钱不是白还,多还可抵扣本金




民间借贷无特殊约定时,还款优先抵扣合法利息。超出合法利息的还款部分,必须冲抵本金,出借人不得重复计息、变相牟利。

03 谨慎签署借条,守护自身权益




无论出借还是借款,都要擦亮双眼、理性借贷。切勿随意签署金额不明、核算不清的借条、欠条,不要因一时疏忽,让小额欠款滚成巨额债务,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合法借贷受法律保护,高利乱象被严格规制。自觉远离高利陷阱,树立正确借贷观念,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先衡律所实行团队协作办案,30 分钟快速响应咨询,累计办结 2000 + 各类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诈骗、走私等)代理以及各类民商事案件纠纷,办案经验充足,如果有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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