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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衡·说法 | ​案件审理期限怎么算?看完这篇就懂啦!

2024-05-20

我们接到案件的时候,客户一般都会问,我的案件法院要处理多久啊?到底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判决呢?

其实,法院审理案件是有时间限制的,不管是任何诉讼都不会无限期审理。审结一个案件有一定的期限,但是具体的时间需要按照法院的时间安排。

接下来我们会给大家说说案件审理期限和案件审限的计算,接着往下看吧。

案件审理期限

1.普通程序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简易程序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3.特别程序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4.涉外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审理期间不受限制】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案件审限的计算

案件的审限从立案次日开始计算,至结案之日截止。

下列情况,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时间: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精神病等进行专业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期间;

3.合议庭成员、检察员等相关人员相关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限;

4.刑事案件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一个月的期间;

5.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7.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期间;

8.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9.审限届满前,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案件,从申请之日起三十日的调解期间;

10.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期间;

11.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者提交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12.上级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13.向上级法院或单位请示、协调、报请复核的期间;

14.其他扣押不计入审限的期间。

看完这篇文章,你是否对案件审限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呢?其实一般案件都是使用普通程序,除非满足一些硬性需求才能按简易程序审理,赶快收藏起来吧,这一篇我们再给大家科普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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