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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衡·说法 | 直播间文物风波——盗墓与偷盗文物的法律后果

2024-09-30


先衡说法

近日,一场在知名鉴宝网红“听泉鉴宝”直播间内的连线互动,不仅吸引了大量古玩爱好者的关注,更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热议。一位网友在直播中展示了几件看似珍贵的“文物”,并声称这些宝物均源自博物馆。此言一出,立即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有不少网友猜测文物的来源可能存在问题。那关于文物偷盗、盗墓等,会涉及哪些罪名呢?




网友展示“博物馆藏品”,引发质疑



这位网友在直播中展示了多件瓷器和玉器,并详细介绍了它们的历史背景和艺术价值。他声称这些文物是从某地博物馆“流出”的珍稀之物。然而,这一说法迅速引起了直播间观众的质疑。有人指出,真正的博物馆藏品不可能轻易流入民间;还有人质疑这些文物的真实性,认为它们可能是现代仿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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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否能拥有文物?



依据国家规定,个人或组织可以依法继承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拍卖企业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依法转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文物。

就是说,这些文物即使是真的,个人拥有并不一定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是从非法途径购买,或者私自挖掘盗取的,那恐怕就存在严重的问题了,关于上述行为会涉及到哪些罪名呢,请看律师详细解答。

盗墓与偷盗文物的罪名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倒卖文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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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不仅在网络平台上引发了广泛讨论,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文物收藏和鉴赏领域的关注。一方面,它揭示了一些不良商家利用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乱象;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爱好者在追求文化价值的同时,要坚守道德底线,尊重法律法规。

文物作为历史与文化的载体,其价值与意义不言而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文物盗窃、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却时有发生,给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加强文物保护意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显得尤为重要。此事能提升公众文保意识,也算是一件好事。大家如果发现网络上有文物倒卖、擅自挖掘文物的行为,应该及时举报或报警,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此次事件也提醒我们,在享受网络直播带来的乐趣与便利时,也应保持理性与警惕。对于任何涉及违法违规的言行都应坚决抵制和举报,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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