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览】
有一个漫长的工伤案件经历过仲裁、一审、二审后,成功在先衡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成功帮助我们的当事人拿到15W的赔偿款
其实工伤案件对于先衡律师来说可能是众多案件中比较常规的一个类型,但是对于遇上工伤纠纷的当事人来说就比较头痛了,因为它首先需要经历漫长的周期,同时原被告双方还会出现多次的拉锯,如果不是专业人士,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会为了维权心力交瘁
而先衡律师的介入正好可以弥补这个空白,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多次奔赴长沙,与主办法官沟通案件情况,积极和对方沟通协调,最后不止促成双方调解,并且还在在调解书上明确了支付期限和违约强制执行条款,为当事人可以顺利拿到款项提供了保障
【案件介绍】
委托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L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覃丽华
2021年12月17日,L某在A公司承包的平南高速公路锣圩服务区天桥架构工程从事拆模工作中受伤。2023年3月20日,南宁市武鸣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A公司承担L某的工伤保险责任。
2024年7月9日,南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认定L某的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止。劳务公司未对《初次鉴定结论书》申请复议。
鉴定结果作出后,A公司并未向L某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L某便委托我所律师,以A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南宁市武鸣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南宁市武鸣区劳动仲裁委于2024年10月29日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基本支持了L某的申请。A公司不服该裁决,便向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L某继续委托我所律师出庭应诉,一审法院基本驳回了A公司的诉请。A公司仍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我所覃丽华律师继续担任L某的代理人继续出庭应诉。最终,本案L某与A公司达成调解。
【处理结果】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覃丽华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具体调解结果如下:
1.A公司与L某一致确认用工关系已解除。
2.A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L某工伤事故赔偿、用工关系存续及解除相关的所有劳动权利价值款项,共计150000元。
3.若A公司未按约定支付上述款项,L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金额为187649.41元。
4.调解书不记载案件事实且不上网公开。
【先衡说法】
本案中,覃丽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劳动争议案件核心争议点,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在法院调解程序中充分维护委托人L某的合法权益。通过调解方式,不仅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确定了赔偿款项及支付期限,还设置了违约强制执行条款,为款项顺利支付提供保障,同时兼顾案件隐私保护需求,高效、妥善地化解了双方纠纷,实现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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