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指出的是,在签名非本人所签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原因为决议内容并非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签名并非其本人所签。
虚拟货币能否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实质问题是虚拟货币是否具有刑法中财产的属性,理论界对此争议不休,司法实务界也存在不同观点。否定意见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 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此虚拟货币不是财产。
新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受贿罪中收受他人财物既未遂的认定,应当注意把握财物的实际权属情况:财物已经脱离行贿人的控制,并已经实际置于受贿人控制之下,即为受贿罪的既遂,否则为未遂。对于虽有约定,但由行贿人代为保管、没有实际交付的贿赂,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认定为未遂。
老年人务必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公职人员不会要求群众给予任何财物来换取正当利益。
今年9月起,《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明确“好评返现”“刷单炒信”等行为违法,商家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而参与刷单的个人,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经鉴定,火灾面积为165.1714公顷,造成大量杉木、马尾松等优势树种死亡,严重破坏该区域生态环境。经评估,失火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服务损失的价值为1007049.3元,因火灾受损的林木资产价值为566863元,生态修复费用为300784.8元,鉴定费用30000元。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为了便利使用员工个人账户走账,后员工因私人纠纷,经法院强制执行,该个人账户被冻结,公司认为银行账户系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账户内存款实际系公司所有,遂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或股东出资协议确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系股东之间达成的合意。除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合理性、紧迫性事由需要修改出资期限的情形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出资期限的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股东滥用控股地位,以多数决方式通过修改出资期限决议,损害其他股东期限权益,其他股东请求确认该项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