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衡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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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背靠背支付条款”的核心内容在于总包人将发包人付款迟延的资金压力转嫁给分包人,其真实意思并非将工程款是否支付确定为待定状态。
一道为自家带来明亮温暖的玻璃,阳光反射到邻居家中却变得刺眼难耐,便利与困扰的边界该如何界定?
一个员工同时为两家公司打工,在企业用工形态日趋复杂的当下,关联企业之间“混同用工”现象频发。
王先生与蓝天公司的代表李云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再次续租。续租期间,因房东联系不上蓝天公司、李云,不再出租涉案房屋
好心借钱给同村人缓解资金周转,没想到对方在还款时竟矢口否认收到现金借款部分,遇到这样“糟心事”,出借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工作之余,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本是增进团队情谊的纽带,可当员工在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意外,争议也随之而来——这究竟是参与者自甘风险的个人选择,自己承担责任?
在判决尚未生效期间,业委会将未隐去个人信息的判决书公开发布至业主群,并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张贴。此类行为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引发的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隐私权纠纷,法院将会如何裁定?
籍迁出又迁回的人员,在土地征收时,因“迁回未获本组群众认可”被排除在补偿名单之外。这种情况下,其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因户籍变更丧失?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在山脚下擅自设立垃圾消纳场,企图通过收取垃圾倾倒费牟取利益,自以为“悄悄处理”就能瞒天过海,却终究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为其污染环境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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